23-05-10 来源: 伟德线上体育
1、是否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验收文件;
2、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
3、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4、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弄虚作假等重大缺陷;
5、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安装或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况;
6、是否存在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7、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是否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8、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是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9、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10、是否建立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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